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
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怀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 2024 年第三季度的
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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