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张宝主持,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1 名,公司
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后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同时,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综合考虑审计需求、市场信息等情况,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4)。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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