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3 17:09:40 股吧网页版
智洋创新: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股东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88191_0

  每经AI快讯,9月13日,智洋创新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股东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1》和《警示函2》。其中,《警示函1》指出,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在减持计划中未披露一致行动人信息,且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将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并计算,违反了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2》指出,智洋创新在相关报告中未披露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及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且在提示性公告中未按要求披露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表示将以此为鉴,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