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6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5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或“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达成,符合本期归属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 2 名重复激励对象)共计可归属股数为 718,000.00 股,其
中 621,000 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97,000 股来
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从
153,512,547 股变更为 154,133,547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54,133,547
元。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将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上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53,512,547 元。 154,133,547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3,512,547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4,133,547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153,512,547 股,无其他种类股。 154,133,547 股,无其他种类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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