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仁度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名称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保荐机构已与仁度生物签订保荐协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仁度生物经营情
况,对仁度生物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2024 年上半年度,仁度生物不存在
4 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上半年度,仁度生物在持续
5 督导期间不存在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2024 年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8
6 月 28 日出具的沪证监公司字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2024]370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号监管关注函,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的业绩预告及 2024
序号 工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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