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兴业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腾景科技签订《保荐协议》及《持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续督导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腾景科技业务发展、内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部控制等情况,对腾景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4 年 1-6 月腾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规情况。
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2024 年 1-6 月腾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腾景科技及其董事、监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各项承诺。 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保荐机构督促腾景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腾景科技的内控制度符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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