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首药控股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背景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以及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进行日常资金管理;同时同意在前述授权额度内,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分别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均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内。具体情况详见
2024 年 4 月 29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近期,根据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需求,亦为丰富投资工具可选种类,公司拟增加闲置资金理财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4 亿元提升至不超过 6 亿元,同时,拟将自有资金投资范围由“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
二、本次调整后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期增厚财务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
1、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
2、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
(四)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均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 12 个月(含)内有效,在前述授权期限
及额度内,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分别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严格区分资金来源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不会造成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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