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概伦电子
股票代码:68820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刘志宏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共青城峰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KLProTech H.K.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湾仔区******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所引起,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 依 据 《 证 券 法 》 《 收 购 办 法 》 《 准 则 15 号 》 的 规 定 , 本 报 告 书 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指 刘志宏
信息披露义务人2、共青城 指 共青城峰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峰伦
信息披露义务人3、 指
KLProTech H.K. Limited
KLProTech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1、信息披露义务人2、信息
披露义务人3之合称
概伦电子、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刘志宏分别与共青城峰伦于2019年12月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 的《一致行动协议》、与KLProTech于2021
指
动协议 年8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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