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未发现公司存在《指导意见》《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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