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3 18:19:40 股吧网页版
统联精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确保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
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 年至今,下同)在
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
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
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71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
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欧昌献,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