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袁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4.12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 10 点 30 分召开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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