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2024 年 12 月 18 日,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大钟先生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信达证券聚合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达证券聚合 2 号”)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梁大钟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信达证券聚合 2 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3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大钟先生本次减持是因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大钟先生承诺将协议转让股份纳税后所得资金全额借予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使用期限不少于一年,另根据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再择机向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部份借款利率亦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梁大钟和白瑛夫妇,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大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6%,其一致行动人白瑛女士、梁瑶飞女士、梁晓英女士、东莞市气派谋远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气派谋远”)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万股、5.00 万股、16.00 万股、1.50 万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6,217.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5%。信达证券聚合 2 号未持有
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大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79.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5%,一致行动人白瑛女士、梁瑶飞女士、梁晓英女士及气派谋远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 万股、5.00 万股、16.00 万股、1.50 万股。梁大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81.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4%;信达证券聚合 2 号持有公司股份 536.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信达证券聚合 2 号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
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大钟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与信达证
券聚合 2 号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梁大钟先生拟以协
议转让的方式向信达证券聚合 2 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 18.14 元/股(不低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股票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下限),股份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 97,230,400.00 元。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后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后
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梁大钟 51,150,000 47.76% 45,790,000 42.75%
白瑛 10,800,000 10.08% 10,800,000 10.08%
梁瑶飞 50,000 0.05%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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