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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18:07:08 股吧网页版
江苏北人: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8)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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