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作出的决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3.审议通过《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同意《关于召开会通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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