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腾电气”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威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能源科技”)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稳步拓展储能业务,不仅在储能设备研发和集成领域加快市场步伐,在储能电站投资、建设、运维等方面也在加速推进。基于对中民光扶充分的调研与评估,中民光扶现有 200MW/400MWh 的储能电站项目已在建设中。通过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从设备研发制造到电站投资运营的全产业模式。威腾能源科技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65 万元收购公司参股子公司杭州长昊新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昊新能”)持有的中民光扶(宁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光扶”)5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威腾能源科技持有中民光扶 51%的股权,中民光扶成为威腾能源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股权转让方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长昊新能 2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吴波先生在长昊新能担任董事,公司监事郭群涛先生在长昊新能担任监事,故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 3,000 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协议等文件,办理后续有关工商备案登记等其他一切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长昊新能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长昊新能 2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吴波先生在长昊新能担任董事,公司监事郭群涛先生在长昊新能担任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昊新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杭州长昊新能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濮界飞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3 月 9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1 号 103 室
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1 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杭州广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79%,濮界飞持股 1%,公司持股 2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昊新能经
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745.64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691.38 万元,2023 年
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0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98.62 万元。
长昊新能依法有效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其他失信情况,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除上述说明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民光扶 51%股权,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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