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50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沟通,大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6)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 189 名,注册会计师人
数 96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名。
(7)业务信息:2023 年度总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
(8)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12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
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42名从业
人 员 因 执 业 行 为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0 次 、 行 政 处 罚 8 人 次 、 行 政 监 管
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房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有大型央企、上市公司、新三板、IPO 等审计相关经验,曾经负责和参与大型央企、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股权收购及业务收购及
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艳,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参与多家公司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书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没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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