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定(2024 年 8 月修订)
目 录
术语词典...... 2
职责库...... 3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交易限制...... 5
第三章 交易数量...... 7
第四章 信息申报及披露...... 8
第五章 违规责任...... 10
第六章 附则...... 11
术语词典
术语 定义
内幕信息 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指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其所持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此处主体还包含董监高
短线交易 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 6 个月内
卖出的;“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 6
个月内又买入的。
近亲属 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兄弟姐妹。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
职责库
机构/部门 职责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制
度,并负责检查该制度的落实、运行情况。
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董事会秘书 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
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
况。
证券事务管理 协助董事会秘书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及所持
部门 公司股份的数据,具体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
的网上申报。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近亲属买
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二章 交易限制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
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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