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8 月 5 日下午 4 时,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二楼 4 号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2 人,同时前述 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
购的限制性股票将分配给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名董事同意, 0 名董事反对, 0 名董事弃权。
关联董事朱祥芝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8 月 5 日为授予日,以 6.7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2 名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5474 万股。
表决结果: 8 名董事同意, 0 名董事反对, 0 名董事弃权。
关联董事朱祥芝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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