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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4-029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实行。
2、回购的资金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77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或人员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陈天石博士,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艾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确定是否存在减持计划。若相关方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天
石博士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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