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含子公司)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全面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为员工晋级、升迁、奖惩等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
归属期 基准年份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面归属
比例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第一个 *40%≤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80%
归属期 2024 年 2025 年 利润≤0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
0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
对值*10%≤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80%
第二个 的净利润<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归属期 2024 年 2026 年 的净利润绝对值*30%
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 100%
对值*30%
注:1. 上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但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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