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触媒”、“上市公司”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中触媒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中触媒签订《保荐协议》,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中触媒业务情
况,对中触媒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中触媒在持续督导期间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4年上半年度中触媒在持续督导期间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督导中触媒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中触媒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制度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保荐机构对中触媒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8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触媒的内控制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中触媒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保荐机构对中触媒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10 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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