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触媒”、“上市公司”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中触媒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邰志军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所有职务。辞职后,邰志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邰志军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工业催化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在济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担任讲师;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在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研发专员;2019年5月至2022年3月,在中科柏易金(郑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项目负责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邰志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60,000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该部分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作废失效,由公司注销。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邰志军先生在职期间,主要负责参与公司研发部门的研发工作。邰志军先生
在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履行的保密义务情况
公司与邰志军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邰志军先生应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邰志军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经过多年的研发积淀,已拥有多项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始终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团队,研发管理体系分工明确、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团队运作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情况。邰志军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研发项目的开展。
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35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7.90%。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李进、王炳春、李小龙、邰志军、续晶华、史丽华、孙红影、王志光
本次变动后 李进、王炳春、李小龙、续晶华、史丽华、孙红影、王志光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邰志军先生离职时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公司的研发活动目前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有序推进。邰志军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邰志军先生在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所有,其已与公司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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