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1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 录
释 义...... 3
声 明...... 4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5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8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0
四、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11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华特气体、公司 指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限制性股票 指
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公司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参加对象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授予日 指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有效期 指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激励对象满足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获益条件后,公司将
归属 指
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的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为获得公司股票所需满
归属条件 指
足的获益条件
激励对象满足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获益条件后,获授公
归属日 指
司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披露指南》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华特气体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而成。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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