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公司名称: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8553499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彦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中信建投 11 层
联系方式:010-65608298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中信建投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396号文”批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凯立新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18.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243.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185.6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40,058.16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已与凯立新材签订《持续督导协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间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等方式,了解凯立新材经营情况,对
凯立新材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4 年上半年,凯立新材未发生按有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违规情况。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2024 年上半年,凯立新材未发生违法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4 年上半年,保荐人督导凯立新材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2024 年上半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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