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1
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
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审核)〔2020〕886 号《关于西安凯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凯立”、“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目 录
一、问题一 ...... 4
二、问题二 ...... 9
三、问题三 ...... 15
四、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16
一、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并补充、完善以下内容:(1)客户所处行业和地域比较集中的风险;(2)根据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补充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和全年业绩预测数。
回复:
发行人已根据上述要求重新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重要性进行排序。
删除“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因素”之“(四)非贵金属催化剂性能突破并替代贵金属催化剂的风险”及“(五)毛利率波动风险”。对“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因素”之“(三)加工服务模式下贵金属原料周转带来的风险”中删除如下内容:
“公司通过灰化富集、洗涤、提纯等工序对所含的贵金属进行回收,并将提炼出的贵金属原料投入下一轮的生产活动当中。
另外,由于国内贵金属尤其是铂族金属资源匮乏,且近年来贵金属价格整体呈现上涨趋势,2019 年,公司与下游合作良好且实力较为雄厚的客户达成协议,在保证客户催化剂产品供应的前提下,适当使用客户委托至公司的贵金属原料为第三方客户加工催化剂产品。”
对“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因素”进行重新排序如下:
原重大风险因素内容 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调整后
(一)贵金属价格波动及资金占用较高的风险 (一)贵金属管理风险
(二)加工服务模式下贵金属原料周转带来的 (二)贵金属价格波动及资金占用较高的风险
风险
(三)贵金属管理风险 (三)加工服务模式下贵金属原料周转带来的风险
(四)非贵金属催化剂性能突破并替代贵金属 (四)客户所处行业和地域集中的风险
催化剂的风险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一、客户所处行业和地域比较集中的风险
“(四)客户所处行业和地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客户所处行业主要为医药行业,报告期内来自医药领域客户的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 72.24%、63.52%、70.82%及 69.19%。同时,从地域上来看,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山东区域,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分别为 85.91%,73.20%,71.10%和 66.78%,主要原因系华东和山东地区为我国医药产业的主要聚集地。
如果未来医药行业对贵金属催化剂或公司产品的需求产生变化,亦或主要医药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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