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9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四号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高文静女士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艳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 2024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张科女士为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监事任职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全体监事同意提名张科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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