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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9 22:09:00 股吧网页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目 录...... 1
声 明......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3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4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 8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9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

下简称“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3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财务专项核查情况...... 21

六、关于对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情况...... 21

七、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情况...... 22

八、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核查情况...... 22

九、关于发行人外围流水的核查...... 22

十、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3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25

声 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恒顺维”、“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坤恒顺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一)保荐代表人姓名

白英才、朱炳辉

(二)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白英才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董事,曾主持或参与广州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728)非公开发行股票、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2390)重大资产重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67)IPO、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67)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17)IPO 等项目。白英才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任何形式的处罚。

朱炳辉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副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75)IPO、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409)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2390)重大资产重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51)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67)IPO、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67)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4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17)IPO等项目。朱炳辉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任何形式的处罚。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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