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敏芯股份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94,96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199,960.3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1,524.77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068,435.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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