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45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100,643,920 股的 1.49%。其中首次授予 1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00,643,920 股的 1.29%,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6.67%;预留 2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00,643,920 股的 0.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3.33%。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鼓励全资子公司北京域博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积极开拓汽车控制器业务,推动控制器业务快速增长;鼓励全资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持续拓展软件平台开发业务和实施的城市,保持业务的长期稳定增长。同时为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以 2022 年 10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其中
A 类激励对象(2 人)授予价格为 2 元/股,授予数量为 100 万股;B 类激励对象
(136 人)授予价格为 15 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为 320 万股,因此向首次授予的
138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4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以 2023 年 8 月 29 日为预留股份授予日,以 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3
名激励对象(均为 B 类激励对象)授予 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A 类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第二个归属期尚有 50 万股在有效期内;B 类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作废失效,第二个和第三个归属期尚有 254.18 万股在有效期内。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基于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所制定的员工激励机制,两期激励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643,920 股的 1.49%。其中首次授予 130.00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00,643,920 股的 1.29%,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6.67%;预留 2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00,643,920 股的 0.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3.33%。
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本计划中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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