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郭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主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遵循平等自愿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联董事郭军、王小鹏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保理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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