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和通知 ......3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4
第六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7
第七章 附则 ......8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及治理
(Governance)工作(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 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委员会, 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G管理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制订本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并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ESG战略、识别ESG相关风险、监督ESG执行等工作,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固有委员, 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
会在董事范围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会议, 当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
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五至第七条的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决策、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
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融资方案
及发展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公司章程》规定的未达到董事审议标准的日常运营事项进行
监督管理并提出建议;
(五) 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 关注ESG发展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