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次募投项目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也基于产品产能扩张情况和研发情况,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优化资源配置。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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