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青云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
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访、现场办公及走访等方式,对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并
将在下半年度开展年度现场检
查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诺等事项
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依照相关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