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3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樊绍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国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国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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