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5 15:29:20 股吧网页版
连续6年陷巨亏 奥比中光何时盈利成谜
来源:深圳商报

K图 688322_0

  深圳本土企业“3D视觉第一股”奥比中光(688322)仍在亏损。

  近日,奥比中光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同比增长29.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5337.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8090.6万元;基本每股亏损0.13元/股。

  2021年,奥比中光在申请IPO时曾回复监管,预计未来3年左右年度营业收入有望达到14.9亿元,公司将基本实现盈亏平衡。

  如今这一时间节点已近,而实现预期目标却似乎遥遥无期。

  01

  连续6年亏损21亿元

 

  资料显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从事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的企业。2022年7月,奥比中光在中信建投的保荐下登陆科创板,IPO实际募资12.4亿元。

  从有披露的数据看,奥比中光一直在持续巨额亏损。

  2018年至2021年,上市之前,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0亿元、5.97亿元、2.59亿元、4.74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下降56.62%。同期,公司的净利润为亏损1.01亿元、5.16亿元、6.15亿元、3.11亿元,连续四年亏损。

  值得注意的是,IPO募资12.4亿元上市后,募投项目没有产生直接效益,也没有带动公司营收增长,奥比中光上市后的2022年-2023年亏损仍在继续,净亏损分别为2.9亿元、2.76亿元。前后这6年里奥比中光亏损超21亿元。

  不仅如此,奥比中光现金流更是连年负数。中报数据显示,2024年1-6月,奥比中光净现金流为-4.48亿元,同比下滑1381.77%,其中,经营性现金流-2914.95万元,投资性现金流-3.29亿元,融资性现金流-9009.14万元。

  此外,奥比中光研发投入方面也在大幅缩减。根据2023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度研发投入合计3亿元,同比减少20.96%。同期的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3.56%,同比减少25.17个百分点。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也从2022年末的592人,减少至2023年末的364人。

  2024年中报披露,公司上半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06亿元,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7%。

  二级市场方面,2022年7月,奥比中光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价30.99元/股。上市首日,该股开盘大涨,随后最高涨超50%。但这并不是其巅峰时刻,2023年6月,奥比中光股价最高涨至58.5元/股。

  而截至8月23日收盘,奥比中光的股价报24.79元/股,距离高峰时跌去了一半多。

  02

  定增募资15亿元,7个月“流产”

 

  2023年7月7日,在IPO募资12.4亿元仅一年后,奥比中光又计划通过定增募资15.05亿元,用于机器人视觉产业技术中台建设项目、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奥比中光表示,此次募资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丰富产品结构,巩固公司核心产品组合的竞争优势,从而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然而,时隔半年多,公司上市后的首份定增预案就此“夭折”。2024年2月19日晚,奥比中光发布公告,公司当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终止原因之一,为近期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可以说,奥比中光此次定增踩到两条最新的监管“红线”。

  11月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优化再融资的具体措施,对证监会“8.27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 做出了进一步细化。监管层表示,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得低于18个月。同时,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应当基本使用完毕。

  而奥比中光最近两年亏损,此次定增预案董事会决议距前次募资到位仅12个月,低于18个月的要求。同时,公司定增董事会召开时(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投项目资金仅使用了六成左右,远远达不到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奥比中光此次定增的董事会决议并没有确定全部对象,也不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小额融资,理论上应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

  奥比中光定增预案让市场关注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公司账面上并不差钱。截至2023年6月30日,奥比中光货币资金为11.79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7.98亿元,资产负债率仅有7.5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奥比中光表示,公司将合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相关项目稳步落地实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