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4 16:01:37 股吧网页版
经纬恒润: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按照授予价格 75.00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该等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公司拟申请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 1,108 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吉英存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具体股份转换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份分为特别表决权股份(称为“A 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 类股份”),除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表决中每份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六倍,每份 A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公司初始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数量为 8,526,316 股 A 类股份,均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11%,表决权数量为 51,157,896,占公司全部表决权数量的 31.46%。扣除 A 类股份后,公司剩余 111,473,684 股为 B 类股份。

截至 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登记,累计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 370,176 股 A 类股份转换为 B 类股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于 2023 年 10月 17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
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2023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2024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 年 5月 28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
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和 2024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情况

自 2020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创立大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