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董事
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通过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英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尽快推动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130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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