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
司章程》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发出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义广先生召集和主
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生产能力达到既定水平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建设成本,从而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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