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宏力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20〕2129 号”《关
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0,57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6,630.49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对本次
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28-0000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宏力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部
(公告编号:2022-031)及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宏力达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资金 募集资金
1 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 55,459.46 55,459.46 55,459.46
大楼建设项目
2 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4,139.11 34,139.11 10,424.89
3 补充流动资金 30,401.43 30,401.43 30,401.43
合计 120,000.00 120,000.00 96,285.78
三、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 2023 年 9 月延长至 2024 年 9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已投 现金管理及 预计节余募集资
项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