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0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4-022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55%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未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并切实履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拟以自筹资金现金收购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持有的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高所”“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55%股权,交易金额 45,267.99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平高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风险提示:交易完成后,河高所可能面临市场、经济与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并切实履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拟以自筹资金现金收购平高集团持有的河高所 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河高所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4]第 0946 号),资产评估
基准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河高
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82,305.44 万元,增值率 179.83%。本次交易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河高所 5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5,267.99 万元。
平高集团对本次交易作出业绩承诺,如本次交易于 2024 年实施完毕,平高集团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各会计年度应实现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5,658.32 万元、6,041.57 万元、6,642.04
万元。如本次交易于 2025 年实施完毕,标的公司在 2025 年、2026 年、
2027 年各会计年度应实现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6,041.57 万元、6,642.04 万元、7,351.41 万元。若标的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相应年度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平高集团将在业绩承诺期间内逐年对公司进行补偿。
如本次交易于 2024 年实施完毕,各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与评估预测数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业绩承诺净利润 5,658.32 6,041.57 6,642.04
评估预测净利润 5,658.32 6,041.57 6,642.04
如本次交易于 2025 年实施完毕,各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与评估预测数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业绩承诺净利润 6,041.57 6,642.04 7,351.41
评估预测净利润 6,041.57 6,642.04 7,351.41
综上,业绩承诺净利润数与评估预测净利润一致。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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