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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6:15:01 股吧网页版
普源精电: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的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应对重大舆情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任组长,其他成员
根据舆情工作需要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小组是公司应对舆情处理(主要是重大舆情)工作的领导
机构,统一对舆情的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信息发布。舆情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
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舆情工作小组及董事会秘书的牵头下开展舆情
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公司相关部门及分、子公司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舆情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实施舆情监测和采集。进行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协同舆情管理工作合作商(若有)及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可能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并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

(二)分析研判舆情风险。对舆情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舆情研判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三)根据董事会秘书或舆情工作小组的处置决策和要求,协调相关方开展舆情应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告、上证 e 互动平台、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公司其他各类社交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信息;

(四)跟踪舆情处置进展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舆情工作小组汇报,管理舆情信息工作档案。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视
频号、上证 e 互动及其他相关网络媒体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分、子公司作为舆情管理的配合方,应积极配合董
事会办公室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等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相关舆情,并根据需要配合落实舆情处置过程中的相关职责。公司相关部门及分、子公司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发声和回应,保持真诚沟通。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形下,真诚解答各方关于舆情相关的疑问、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以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并联合相关方系统运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公平公正、客观中立。公司在处理舆情事件时,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涉及的各方,不因其身份、地位等因素而有所偏袒,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公平性。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汇总整理并报送至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专职人员对本部门监测到的以及各配合部门上报的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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