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案将按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实行。
2、拟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3、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5 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照计划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实施,无需召开股东大会。
(三)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董事长吴仕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使
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 工的凝聚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 期健康发展。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案将按 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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