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有限”)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475010452XE。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41.2 万股,并于 2020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Succeeder Technology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 19 号院 1 号楼 C 座 3 层。
邮政编码:1026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142,4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推进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各股东创造经济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
1 吴仕明 29,432,431 54.50% 净资产 2015.12.15
2 张海英 4,864,865 9.01% 净资产 2015.12.15
3 祝连庆 3,648,649 6.76% 净资产 2015.12.15
4 张嘉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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