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98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5.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47,7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210,141.52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9,539,858.48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且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31,646.25 31,646.2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50.81 5,150.81
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194.24 3,194.24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5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16,000.00 13,900.00
合计 59,991.29 57,891.29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120.02万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在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