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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2 16:53:02 股吧网页版
昱能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工作,
公司总股本由 112,000,000 股增加至 156,277,435 股,注册资本由 112,000,000
元增加至 156,277,435 元。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其他相关规定,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号--规范运作》等其他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00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156,277,435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浙江昱能科技有限公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浙江昱能科技有限公
司全体股东以该公司截至 2020年 7月31 司全体股东以该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 日止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的名称及认 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的名称及发
购股数为:…… 起设立时认购股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200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6,277,435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
得转让。 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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