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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3 17:56:14 股吧网页版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02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三一重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三一重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三一重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三一重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本次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拟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拟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4、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重要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业务)人员。公司与本次拟激励对象存在劳动关系。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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