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6 06:32:14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云南
给你一个涨停的理由。
发表于 2024-10-16 00:13:00
来源:新华社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15日对外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已先后在河北、北京、天津等10个省(区、市)开展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在抑制地下水超采、转变用水方式、促进节水改造、规范取用水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水资源税改革成果,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成果。据三部门有关司负责人介绍,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主要遵循四方面原则:实现平稳转换,强化分类调控,体现地区差异,调动地方积极性。

  办法对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办法,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适当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