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锂电”、“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华盛锂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87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8.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3,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86,795,496.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7,004,503.4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7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6,000 吨碳酸亚乙烯酯、 87,350.00 67,350.00 87,350.00
3,000 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50.28 2,650.28 2,650.28
合计 90,000.28 70,000.28 90,000.2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政策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6.78%,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政策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78%,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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