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光云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保荐机构已与光云科技签订了保荐协议,明确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按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云科技未发生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云科技及其董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诺的情况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光云科技执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相关制度,上述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规要求,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光云科技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可以保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证公司的规范运行,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制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了信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息披露制度。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光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云科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光云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者在规定期限内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进行事后审阅,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截至本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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