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工大高科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2 号文),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为 11.53 元/股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85,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63,582,220.8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503,479.1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 号)。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
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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